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轉貼:求救法律問題~信義賣我漏水屋-I (網友解答)

求救 法律問題

亂風雲212

會員編號: 1687471 文章日期: 2013-03-11 22:20 文章編號: 42338223 漏水屬於標的物本身的瑕疵.像這樣的情況.屋主的大概就是請漏水師傅去評估修繕.因為聽起來還未達成可要求解約的狀況.但既然是透過仲介購屋.就請房仲幫你協調屋主要負責修繕到底.如果真的想解約請聯絡律師幫你打官司.把事情鬧大甚至上新聞.來讓仲介積極介入協調.但能不能順利要求解約.要看仲介協調OR法官判定才有辦法.別片面要求解約.這樣的責任會在你身上.提醒一下.如果找律師諮詢他們有99.9%的機會會保證官司一定要打且一定會贏.因為那是他們的工作.這是他們的收入來源.

theplus1214

會員編號: 2438504 文章日期: 2013-03-11 22:37 文章編號: 42338727
optic26 wrote:
請問各位先進
最近購屋遇到問題
房子是跟信義購買
但遇到屋主很..
狀況如下
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沒漏水
以及契約上載明地磚需由屋主修繕
但在驗屋時發現廚房漏水 及彭共
我可以此要求解約嗎?
因為極不想買漏水屋(而且屋主態度不太好 一副簽約了就不想處理的態度 信義的仲介也一副不然他們出錢處理)
但目前已經匯了137.5萬的簽約款(錢在履保帳戶)
尚未完稅及過戶
契約中寫違約需沒收價金也就是137.5萬沒了

請問我可以以漏水來解約嗎?
錢也拿的回來
台中有無相關律師可推薦諮詢的呢?

感謝大家

很苦腦 買房真是一大筆錢
...(恕刪)


依民法354條之規定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359之規定
買賣因物有瑕疵者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你尚未登記過戶,還不屬於不動產移轉至你名下〜等契約履行時如有漏水問題應可向屋主請求解約!
小弟僅是學生,關於真正解決之道還是找律師八〜


lily11533

會員編號: 1393896 文章日期: 2013-03-11 23:28 文章編號: 42340320
你應該主張對方沒有誠實告知漏水問題
(屋主勾無漏水,就算你接受仲介幫你維修,那事後漏水誰負責?保固又是多久??)

但你應該主張賣方無誠實告知漏水問題,主張合法解約要求償還履約金

eve55eve55

會員編號: 1878243 文章日期: 2013-03-12 02:13 文章編號: 42342996 先發給"信義"房屋+屋主/存證信函~
主張"未竟善良管理人"義務+不實告知!~

"合約"無效!~得試試看!~
一般法院"會主張"物件瑕疵"減少價金!~
所以打官司不一定贏!~

但是"信義"最怕公平會跟消保官!~

15年前就跟他們交手過!~
他們家大業大+告訴我=一堆律師等著!~
但是我後來打贏官司!~

"履約"保證中的錢先扣住~
一併發函銀行"不得放款"!~
銀行不會再有交易糾紛時敢放款!~
先保住錢!~

前提是:扣住銀行撥款!~以戰逼和!~

如果"真要解約"~要有少許損失的打算!~
"交屋"就以"減少價金為談判!~
兩者皆有可能!~

上法院贏的機率不高!~

陳小春2525

會員編號: 1238519 文章日期: 2013-03-12 04:04 文章編號: 42343490 假如要求解約,100%仲介一定聯合賣方告上法院!

eve55eve55

會員編號: 1878243 文章日期: 2013-03-12 21:04 文章編號: 42360665 補充:
對"信義"的主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條例..."+民法"+公平交易法~以上皆為不同部門!~

信義基本上不會主動"上法院"~
但是會"發存證函"告知=要求履約+沒收訂金~

能做的:先扣住履約中的"價金"!~
幸好有做"履約"!~

要有最好跟最壞打算!~


陳小春2525

會員編號: 1238519 文章日期: 2013-03-13 04:54 文章編號: 42367901 房仲當然不會主動上法院,主要是買賣雙方不聽話逼的房仲不得不透過法院處理...
要小心房仲會串通杜撰莫須有的買賣狀況。

silencenadir

會員編號: 1936771 文章日期: 2013-03-14 09:28 文章編號: 42394191
optic26 wrote:
請教各位先進:最近購...(恕刪)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當初我是整間砍掉重練

這篇給樓主您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947223&p=3#39199802


當然我後續的修繕皆有取得補償金


有關漏水一事

如果是外牆漏水.壁癌找專業外牆防水工程將外牆裂縫補強跟重做防水即可

如果是天花板.或室內漏水.壁癌就可能是水管破裂

水管破裂當然只要找到破損處修繕即可

所以不會有"修補也有可能從走其他縫隙出來"

除非您找的抓漏師傅只是治標而沒有治本

不過如果水管是埋在樓板裡

那樓上的住戶則必須負起修繕責任

這是比較麻煩的,因為很多屋主都會裝傻....至少我週遭很多親友都遇過類似情形...






shren

會員編號: 994609 文章日期: 2013-03-14 11:11 文章編號: 42396915
先跟信義房屋協議看看吧
大公司養一堆法務,跟他們鬥法,會讓你想跳河

通常房仲說的漏水保固好像都有但書
要看漏水程度,我想頂多是減少價金,砍仲介費
你的狀況我覺得信義房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沒盡到告知義務


萬一真的走上法院當然要求費用全由屋主負責啊
這個屋主真是差勁

轉貼:求救法律問題~信義賣我漏水屋-I

求救 法律問題

請教各位先進:
最近購屋遇到問題
房子是跟信義購買
但遇到屋主很強勢
狀況如下
屋主在屋況說明書上勾沒漏水
以及契約上載明地磚需由屋主修繕
但在驗屋時發現廚房漏水 及彭共
我可以此要求解約嗎?
因為極不想買漏水屋 (雖然不嚴重 但是漏水這件事 就算修補 也有可能從走其他縫隙出來)

而且也是因為認為沒有漏水 才會用比較高的價錢買下

(而且屋主態度不太好 一副簽約了就不想積極處理的態度 就是會處理 但是僅簡單處理就是了@_@)

(信義的仲介也一副不然由他們出錢處理 講的好像一附很可憐)
但目前已經匯了137.5萬的簽約款(錢在履保帳戶)
尚未完稅及過戶
契約中寫違約需沒收價金也就是137.5萬沒了

[若想解約]
1.請問我可以以漏水來解約嗎?錢也拿的回來嗎?
2.若找消保官,在走流程時(法律或和解流程),我的錢還是須依照契約上的時間進去履約保證帳戶嗎?(因為契約上有條文說 延遲一日 罰1/1000當期應繳金額)

[若不解約]

3.可請信義房屋負連帶責任嗎? 因為當時他們沒有盡到調查屋況的責任(很明顯的廚房天花板漏水水漬)可以要求減少仲介費嗎?

4.中古屋到底驗屋可以驗到怎樣的地步(契約有寫 簽約後,若發現漏水、壁癌、蟲害、混泥土剝落、樓地板、地壁磚異常等狀況,可要求賣方穩請專業廠商評估修繕,費用由賣方負擔),所以每塊地磚只要敲起來有空心(地板澎共)就可以要求更換嗎? 屋主僅需修繕澎共的那幾塊嗎?(80*80的拋光石英磚 共八片澎共) 可要求全部更換嗎(客、餐廳大概十多坪)?因為會有色差 而且剛好又在電視機前方 超級明顯

5.可我想買沒漏水的 屋主也勾OK沒漏水 但就是漏水了,可以要求屋主降價金嗎?能夠降多少呢?很擔心若走法律途徑,法官僅判降一點點(負責修繕的1~2萬),結果我請人開漏水證明,以及律師費花更多@_@



問題有些多 但是實在需要您的幫助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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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其實最生氣的是
如果知道漏水 我就不會用這麼高的價位去買
有漏水 或曾經漏水 我就不會買 或用低價去買
就屋主願意修繕 但是之後我要轉手自然比較難賣
一般人誰會願意買有漏水 或曾經漏水的房屋

但問過律師
我們買方很難舉證 因漏水而導致屋價減損
一般法官認定 只要修復到堪用即可

這就像我還發現我買的這間
地板80*80的拋光石英磚 有8塊澎共
(因為看屋時屋主還住在裡面 當時壓在客廳桌面下的地毯下 我根本無從發現)
我當時要買就是要買客餐廳美美連成一片的拋光石英磚
但是如果屋主僅修復到堪用 一定只換那八塊(我問過土木技師 法院都這樣認定)
可是這樣醜陋的色差 也會影像下次轉手!!!!!!!!!!

真的是涉世未深阿~

現在只能夠走修繕
目前在凹信義房屋幫我出換全部的修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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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經過今日去敲樓上鄰居的門後(是租屋的承租戶)
才得知原來廚房的漏水 三、四年前樓下屋主的媽媽就向樓上承租戶反應過
經詢問樓上屋主的租屋仲介後 知道當時是由屋主媽媽找人自行修復 並無從樓上修復
到底有沒有修不知道
但現在水痕還是在

我知道還能夠用刑法的詐欺罪告屋主
但是很擔心這樣的事證不足
因為
(1)屋主長年在國外 一年住不到10次這間房屋 大多是她媽媽住 他可以撇得一乾二淨說自己不知道
(2)現況僅能看到水痕與白樺 看不到正在滴水 (樓上又不是天天在洗地板 偶而拖個地 水量不多)
(3)我必須舉證屋主知情 且刻意隱瞞 並且現在要有漏水之事實
告詐欺 好像才有機會勝訴
而且敗訴好像可能會反被告誣告@_@
明天要CALL律師問問看 哀

有哪位先進可以提供意見或建議的嗎?
感激不盡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信義房屋買賣糾紛「子看房、母成交 屋主挨告仲介費雙邊付」

TVBS – 2013年2月24日 下午7:51

房屋買賣沒成交,怎麼房仲透過法院追討仲介費,台北市一名甯姓男子,透過東森房屋賣出位於台北市景華街的住處,並依約給了150萬元的介紹費,半年後,竟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信義房屋竟也要索取仲介費用,後來才發現,原本透過信義房屋介紹而毀約的王姓買家,竟跟後來成交者是母子關係,因此信義房屋認為,最先簽線的是自己,屋主依約還是得支付仲介費。

投訴人甯先生:「信義房屋要跟我要140萬的仲介費,我覺得很冤枉。」

怎麼也想不到,賣個房子,竟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信義房屋,要跟他要的是100多萬的仲介費,去年8月,甯先生決定要賣出,位在台北市景華街的7樓住處,消息一出,各家房仲找上門。

來看房子的一個接一個,由信義房屋牽線的王姓男子,決定買下,最後卻突然違約,屋主也因此收了10萬元的訂金,2、3天後東森仲介帶著王姓女子前來看屋,兩人最後以2850萬元成交,仲介也依約收了150萬元的介紹費,但其實前來看屋的兩人,是母子關係,最後房子還登記在兒子名下,信義房屋事後發現,最後成交的是,原客戶的二等親,因此向法院申請要討回仲介費。

投訴人甯先生:「你看房子我怎麼曉得,誰是你的二等親、三等親,連來看房的人,我都不認得了。」

律師王志超:「東森房屋在帶看的時候,有特別跟委託人強調,這可能是你之前信義房屋,所帶看的客戶的兒子或親屬,有可以證明這個狀況,信義房屋才有可能要求到仲介費用。」

其實這條規定,每家仲介公司合約,都會載明,只是為了避免屋主和仲介帶來的客人,私下成交,信義房屋對此尚未回應,買賣房屋,還是得先看清楚合約內容,因為不管結果如何,過程中操勞的心神,就夠讓人折磨

轉貼01:小綠人真的讓我很怒!!

小綠人真的讓我很怒!!
文章來源:moible01

ㄚ政
會員編號: 144380 文章日期: 2013-03-13 15:53 文章編號: 42379352

老實說我真的有點小怒...小弟最近一直在找房子
剛好有看在房仲網看到一間覺得還不錯的房
想說出看看, 跑到那邊卻看到紅布條貼出來說已經成交
但我在網上還是看到售屋資料一直刊登
我想說碰碰運氣,先是在小綠人網上問客服
這間房子我看好像賣掉了紅布條掛出來囉
可以幫我確認下嗎,線上客服說他打電話問專員
過了半小時我再詢問
他告訴我專員確認OK, 還沒賣掉
我不是很放心
問線上客服
那我要跟哪間店聯絡
他告訴我後我直接打去那邊問負責帶看的
我先跟他說哪間我有看到紅布條掛出來了
可能賣掉了
你確定還沒賣嗎
對方跟我說
沒錯 沒賣掉,我不放心的再說
那我跟你約時間
但不要讓我到現場才叫我回家黑
他有點不耐煩的告訴我
沒問題啦都確認過了...
我很開心的想說..
這個點不錯我要買的機會很大
看這麼久了這間應該有機會不太想再看了..
結果就在不久前
小綠人房仲又打來說..
不好意思那間後來確認賣掉了...
我很不爽的問他
我也告訴過你紅布條掛出來
也請你確認清楚你也跟我打包票
現在你又告訴我賣掉了是怎樣
那我一開始問心酸的嗎我有興趣想看
然後跟他說
他就說..
不然我幫你介紹別的物件吧
我心想..
找你喔..
服務品質搞成這樣該不會我看上喜歡的然後都準備要買了
然後你才跑來告訴我其實這間早已經賣掉了你不用費心了這樣..
真的是...............無言

全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3251686